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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东西早晚用的上,保存一下。
◆申请材料
1.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件);
2.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夫妻双方户口簿(集体户口的,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)或《独生子女证》或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4.医疗机构出具的《生育医学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;
5.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(折)原件及复印件(可选择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上海银行、建设银行、浦发银行、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);
6.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,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:
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件);
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,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;
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,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(难产或顺产)的出院小结和小孩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,需携带《士兵证》或《军官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,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《再生育子女告知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:中山南路865号6楼63689900
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:中山南路63673001
浦东新区社保中心浦东南路3993号50879091
徐汇区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号64864804
长宁区社保中心定西路1016号9F62512186(举报、投诉)
普陀区社保中心武宁路1032号62573913
闸北区社保中心沪太路711号56531268
虹口区社保中心曲阳路179号65085055
杨浦区社保中心江浦路736号55210395
黄浦区社保中心新永安路9号63112290
卢湾区社保中心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63041494
静安区社保中心武宁南路211号62312119
宝山区社保中心友谊支路238号56695040
闵行区社保中心莘北路385号64929265
嘉定区社保中心博乐路69号59522253
金山区社保中心朱泾镇健康路271号57313749
松江区社保中心人民北路荣东路口57716059
青浦区社保中心公园路200号69717054
南汇区社保中心惠南镇城西路61号58024030
奉贤区社保中心南桥路262号57414032
崇明县社保中心城桥镇人民路207号59620854
现在各区社保中心的电话都是12333,没有直接的电话可以查询.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六.上午9:00-16:30◆领取金额
1. 准备3000.00元住院发票报销,该金额转账至实名制银行卡
2. 大于二十五岁,多休1个月,享受晚育金2890.00元。
3.剖腹产比顺产多休半个月,享受难产金1448.00元。
4.根据缴纳四金基数,享受生育保险金1.5w-4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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