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2010-09-21

    生育保险金领方法 - [日常琐事]

    分类: 日常琐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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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东西早晚用的上,保存一下。

    ◆申请材料
    1.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件);
    2.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;
    3.夫妻双方户口簿(集体户口的,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)或《独生子女证》或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    4.医疗机构出具的《生育医学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;
    5.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(折)原件及复印件(可选择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上海银行、建设银行、浦发银行、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);
    6.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,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:
   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件);
   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,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;
   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,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(难产或顺产)的出院小结和小孩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   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,需携带《士兵证》或《军官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   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,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《再生育子女告知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        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:中山南路865号6楼63689900

     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:中山南路63673001

     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浦东南路3993号50879091

      徐汇区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号64864804

      长宁区社保中心定西路1016号9F62512186(举报、投诉)

      普陀区社保中心武宁路1032号62573913

      闸北区社保中心沪太路711号56531268

      虹口区社保中心曲阳路179号65085055

      杨浦区社保中心江浦路73655210395

      黄浦区社保中心新永安路9号63112290

      卢湾区社保中心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63041494

      静安区社保中心武宁南路211号62312119

      宝山区社保中心友谊支路238号56695040

      闵行区社保中心莘北路385号64929265

      嘉定区社保中心博乐路69号59522253

      金山区社保中心朱泾镇健康路271号57313749

      松江区社保中心人民北路荣东路口57716059

      青浦区社保中心公园路200号69717054

      南汇区社保中心惠南镇城西路61号58024030

      奉贤区社保中心南桥路262号57414032

      崇明县社保中心城桥镇人民路207号59620854

    现在各区社保中心的电话都是12333,没有直接的电话可以查询.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六.上午9:00-16:30

     ◆领取金额

    1. 准备3000.00元住院发票报销,该金额转账至实名制银行卡

    2. 大于二十五岁,多休1个月,享受晚育金2890.00元。

    3.剖腹产比顺产多休半个月,享受难产金1448.00元。

    4.根据缴纳四金基数,享受生育保险金1.5w-4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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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我记得第一项那3k是直接给你的,不需要准备发票。。。